一段婚姻往往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然而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男女双方最终都不得不离婚。如果离婚时有孩子,就会出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处理呢?

   1.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谁来承担?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那么母亲就应该定期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孩子的抚养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婚姻关系破裂并不意味着亲子关系自动解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上面的规定中可以看出这几点:

  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相同。在孩子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孩子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受损。

  赡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但是除此之外,还应该包括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孩子的医药费,零花钱等等。

  离婚当事人确定赡养费有两种方式,协议和判决。协议的内容是赡养费的数额和期限,支付赡养费的方式。夫妻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子女抚养案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支付者的能力确定。

   (2)既要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又要便于离婚后的执行。

   (3)赡养费期限从夫妻离婚时开始,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结束。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取决于支付方的具体情况。有的可以现金支付,有的可以实物支付。

   (4)赡养费虽然是夫妻双方的义务,但责任是一样的。但不应理解为绝对相同,夫妻双方的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2.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你有固定收入,托儿费一般可以按照你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缴纳。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托儿费的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孩子的实际需求。

  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与子女同住的一方,按收入状况分成:

  如果你有固定收入,育儿费用的数目一般可以是你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负担,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

  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抚养费用的数额。

  一般以《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的年平均收入和年平均生活费为准。

  如有特殊情况,如儿童长期患有重大疾病

  仍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人的教育费用应由本人承担,但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支付的额外择校费,或因考试成绩不足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视为抚养费。

  如果子女未经父母双方同意上学,不同意的一方可以不交费,但同意的一方应交费。

  在必要的情况下,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孩子购买电脑电话、旅行费用、商业保险费用等。

  儿童重疾、绝症的医疗费用,仅限于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比如,孩子患肾衰竭换肾的费用,孩子患白血病骨髓移植的费用,都不算在赡养费里。父母只有承担费用的道德责任,没有承担费用的法律义务。

  很多时候需要协商孩子抚养的具体情况。当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至于抚养费的标准,和父母的收入成正比,具体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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