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乌龙泉法院和乌龙泉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案例简介

   1983年,相差一岁的妻子李与丈夫王自由恋爱,并于同年7月15日结婚。婚后他们生了三个女儿,现在都结婚了。

  发生了冲突。李和王本可以安享晚年,但王却经常在玩智能手机后和主播一起看直播、刷礼物。李某甚至怀疑王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双方矛盾不断。

   2022年1月22日,李到乌龙泉法院起诉要求与王离婚。

   2022年1月23日,乌龙泉法院与王取得联系,王表示不愿意离婚。经初步分析,五龙泉法院认为李某与王某关系可以修复,遂指定五龙泉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并向调解员如实告知了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6日,经五龙泉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王承诺每月支付李生活费2000元,并表示愿意改正缺点。李也愿意理解王之前的行为。最后双方和好如初,牵手买年货,一起过年。

  来源:江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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