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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发放高温补贴。需要注意的是,高温补贴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能带货收费。那么,高温补贴具体怎么发放呢?下面君安边肖带来介绍。

  高温补贴可以用商品代替吗?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应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不给钱反而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用于冲抵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部门制定实施。近年来,不少地方提高补贴标准或延长补贴时间,明确规定“不得用东西填钱”。

  高温津贴不是能发能不发的“福利”。

  福建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指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额外支付赔偿金。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如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物或相关药物。

  根据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制定合理的支付方式。

  夏季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一次性发放。

  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高温期间用人单位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当最高温度达到40或以上时,应停止当天的室外作业。

  第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高气温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第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轮班制,轮流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户外劳动者加班。

  四是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温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第五,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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