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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上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航一行做客《春城热线》栏目,就市民关心的公租房申请、烂尾楼监管、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共改造老旧小区680个。

  旧住宅区改造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自2019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截至2021年12月底,昆明市已完成680个老旧小区改造。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是否纳入饮用水管道更换,部门协调是否有制度保障,以便一次性梳理判断改造情况,避免重复挖掘浪费建设资金等问题,李航表示,2020年6月昆发《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3类改造,31项具体改造内容,包括供水管道维护维修、一户一表改造等。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程序,改造内容的选择要充分尊重民意,改造方案要经过居民大会、入户调查等最终确定。在制定改造方案之前,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大多数居民的意愿。老旧小区居民如有饮水管道更换需求,可在民意征集阶段提出改造需求。

  目前,昆明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建立了“管线协调机制”。旧住宅区改造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改造需求,协调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管道企业,在改造时科学规划改造时序,尽量避免重复开挖。

   721套公租房将通过摇号方式分配。

  去年底,昆明启动2021年公租房配租。此次共有28个项目、7621套公租房参与分配。

  为做好全年公租房分配工作,摸清我市公租房需求情况,2021年5月,市住建局开展了公租房需求确认工作;8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落实国家保障政策,对低保户、分散贫困家庭等应保尽保的群体开展租金实物配租专项工作。目前已分配299户,各区仍在进行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12月18日开始分配2021年公租房。由于审核、提交资料、选房需要申请人到现场,根据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12月27日暂停分配。

   2022年1月18日已全面恢复分配工作,1月25日已完成户型确认。1月28日,组织公开摇号,公布各项目选房时间表。春节过后,按照选房进度,对各项目进行了签约、入住等后续工作。

  申请公租房有六个条件。

  申请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家庭未在昆明市各县(市)租住公租房(含廉租房),未购买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二是申请家庭在五区、三开发(度假)区无商品住房或商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三是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40元;

  四是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1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的非住宅及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资本投资)。有机动车的,原则上车辆价值不高于15万元;

   5.家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工商登记注册资本(资金)中认缴资本总额不得超过20

  一是建立政府与医院的联动机制。市政府、市政法委、市中院牵头,市级部门参与的市政院联动领导小组,对全市烂尾楼项目的解决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各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牵头、法院配套、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根据以往疏解经验总结,出台《关于进一步化解烂尾项目遗留问题项目的若干意见》,重点清退弱势企业,处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土地,加快项目审批、规划调整、建设、验收等相关程序。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采取灵活的执行和封存措施,按照“证缴分离”的原则办理房产证。

  三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能和职责,重点分析研判县(市)区项目存在的问题,从司法、财政、规划、施工、验收等角度推动解决烂尾楼项目;

  四是开展多方合作。通过公开招聘第三方为烂尾楼改造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并对“一个项目、一个方案”进行审核和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加强政企合作,加强与中央金融企业的深度对接,开展盘活烂尾项目、处置不良资产等业务合作;

  第五,成立工作专班。昆明市抽调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推进烂尾楼改造工作,研究各县(市)烂尾楼解决方案,梳理项目解决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不合适的解决方案提出整改意见。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详细研究“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为每个项目制定合理的解决路径,工作专班下沉到县区、具体项目,加强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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