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孕婴帮,欢迎个人转发分享!

  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离婚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在离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是离婚的焦点。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双方父母甚至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聘请律师打官司。

  众所周知,在离婚的过程中,母亲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为宝宝出生后,很多女性会放弃工作,在家做全职妈妈。这样在离婚案件中,由于母亲没有固定收入,很大程度上会失去对子女的抚养权。这对于视孩子为一切的母亲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为了减少离婚时因子女抚养产生的纠纷,《婚姻法》有了新规定。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离婚后孩子判给谁的最新规定。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妈妈住在一起。

  两岁以下的孩子不一定要和母亲住在一起。这一规定的实施条件是,当父母双方各方面平等时,孩子的母亲在抚养孩子方面具有优势。如果母亲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孩子就由父亲抚养。

  二、子女满两岁时,根据父母的具体情况择优判断。

  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家庭生活氛围,比如经济条件较好,工作稳定,孩子有稳定的陪伴,家庭氛围和谐。总而言之,如果各方面条件都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他们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

  三、十周岁以上的儿童,以儿童的个人意愿为主要评判标准。

  对于十岁以上的孩子,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可以决定和谁一起生活。所以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十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参与选择以后是跟父亲住还是跟母亲住。

  第四,轮流筹集的可行性

  给定了抚养权的归属,我们需要知道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并不意味着孩子一旦判给某人,就不能改变。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如果双方各方面平等,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经协商调解,双方可以选择轮流抚养子女。轮流抚养孩子是可行的,也是法律认可的。

  以上四个方面是判断和抚养孩子的参考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特殊性灵活调整。反正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要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照顾孩子的情绪。

  作为家长,你要像个家长,千万不要因为个人感情,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家长要为孩子负起责任,为孩子更好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

  我是一个帮助母亲,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高级育婴护士和一个插画师。问我关于孩子教育,生理,心理,营养,日常保健,护理的问题。